閱讀書目:
Fletcher-Spear,
K., & Tyler, K. (2014). Intellectual
Freedom for Teens: A Practical Guide for Young Adult & School Librarians.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Chapter
1 Intellectual Freedom And Young Adult Librarianship
摘要:
青少年讀者是最容易受到智識自由議題影響的讀者群,舉美國圖書館學會的最常被禁止的圖書清單為例,這些圖書的共同點在於都相當受青少年讀者的歡迎,或是經常列於高中閱讀素養的圖書清單之中。
對於網路資源方面,圖書館員有責任教導青少年如何使用網路資源,而非一味禁止,因為單純禁止可能導致更多的問題。例如兒童網路保護法案(Children’s Internet Protection Act, CIPA)要求有接受聯邦經費的學校與圖書館,必須對兒童上網進行規範與過濾,但是比這些限制更重要的應該是教育兒童如何安全地與聰明地接觸網路內容。
社會與圖書館總是希望青少年可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同一時間又希望可以保護他們。同時,儘管美國圖書館學會在圖書館權利宣言中闡明,圖書館應提供各觀點的資源、抵抗審查制度以及確認所有人都有權利近用圖書館之資源,但是專業觀點並無法時常受到社會、學校、政治團體與大眾所接受,也因為如此,學校圖書館員、青少年服務館員與圖書館從業人員並須致力於捍衛青少年的閱讀自由與近用網路資源的權利。
Defining
Intellectual Freedom
智識自由(Intellectual
freedom),廣泛而言為個人可自由地搜尋各類資訊與自由表達想法與資訊之權利,這也是民主的基礎與圖書館事業的基石。在學校圖書館中,圖書館員經常會發現必須要保護的不只是讀者閱讀選擇素材上的權利,例如:家長會質疑青少年選擇讀物的能力,並且要求檢視青少年的借閱資料;以及要求主管者不可將Youtube障蔽。
ALA and
Intellectual Freedom
美國圖書館學會於1939年公布圖書館權利宣言,並且在之後陸續增修了六次。為了給予專業人員在智識自由維護上有所依歸與支持,美國圖書館學會在1967年成立智識自由辦公室(Office for Intellectual Freedom, OIF),其主要使命為執行美國圖書館學會對於智識自由之政策,以及學會對於自由近用圖書館與圖書館資源的基本方針。智識自由辦公室主要任務為持續教育圖書館與大眾有關智識自由的精神,以及圖書館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此外,智識自由辦公室亦出版智識自由手冊(The Intellectual Freedom Manual),目前已到修訂第九版;製作工具包以協助館員理解智識自由議題;贊助圖書館辦理禁書週等等。
ALA也在1969年建立自由閱讀基金會(Freedom to Read Foundation, FTRF),基金會主要為一個法律協助的角色,主要協助圖書館與館員法律諮詢,並且直接參與有關智識自由的法律辯護,對於受到涉及智識自由訴訟的出版者、作家、書商、記者與其他個人提供支援。
Intellectual
Freedom for Young Adults
在智識自由辦公室成立的同年,ALA會員在舊金山舉辦的研討會中對於智識自由是否適用至兒童與青少年之議題進行論辯。其中一位與會者Friedenberg認為未成年者應享有與他年齡的讀者同等的權利:「圖書館只是另一個讓孩子們知道他們是次等公民的地方,他們學到這個……來自此處的氣氛之中。」許多與會者都相當贊成他的想法。儘管美國相關法律與廣泛館員的支持,但是未成年者與閱讀內容間仍有一道由學校、圖書館與大眾所形成的障礙,例如移除或限制閱讀圖書與過濾網路內容。
Challenge
and the YA Librarian
智識自由在青少年服務館員與學校館員的職業生涯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因為對於閱讀素材與近用的挑戰主要都針對十八歲以下的讀者。自1990年智識自由辦公室成立以來,已經超過一萬一千多件的申訴,其中超過百分之六十來自於家長,在這之中又有三分之二以上發生的場域是學校或是學校圖書館。圖書申訴與禁書在某層面可視為審查的一種,圖書申訴是以正式地書寫意見向圖書館或學校要求將書下架,而當書被認為是禁書時,就是必須從圖書館中移除,平均每年智識自由辦公室會收到三百到五百件相關的報告。
圖書申訴的發生來自於各式各樣的理由,並且不限於政治光譜的任何一端。從種族歧視用詞到同性戀聯想,經典書籍到暢銷書,其中最多受到申訴的理由為性的內容,次之為冒犯性語言與該年齡不適合閱讀。
Other
Intellectual Freedom Issues For Teen Library Patrons
圖書申訴與移除實體書籍是對於青少年而言最可見的智識自由威脅,但是內容過濾與忽視未成年者的隱私權也是館員必須要思考的重要議題,例如CIPA要求圖書館執行的網路安全政策。線上資訊使用的隱私與倫理已成為圖書館讀者很重要的智識自由議題,而青少年讀者也不例外當遇到網路相關議題時,圖書館必須適時為青少年辯護,並且提供他們一個適合的架構學習如何成為聰明與懂得倫理的科技使用者。
心得:
智識自由是人類眾多基本人權中的其中一項,智識自由包含了表達自身意見與接受他人意見的自由,一直以來也是圖書館員所堅持的職業道德、圖書館捍衛的價值。圖書館反對任何不當的審查制度,保障社會上任何背景的讀者能夠自由近用館藏,同時反對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支持資訊自由流動與傳播,資訊進用的平等。圖書館本身就應該是中立的,對於任何讀者一視同仁,對於館藏也是,不應任何為了青少年保護就排除,而是尊重任何言論藉由圖書在圖書館發聲的機會,並且給予青少年指導,以促進資訊自由流動與被平等的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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