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書目:
Fletcher-Spear,
K., & Tyler, K. (2014). Intellectual
Freedom for Teens: A Practical Guide for Young Adult & School Librarians.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Chapter
5 Access In The Digital World
摘要:
2006年夏天在美國國會激烈論辯的「刪除線上掠食者法案」(Deleting Online Predators Act, DOPA),其主要核心為未成年者必須被保護,以防受到社群網路上的危險。要求接受聯邦政府網路補助的學校與圖書館,必須封鎖線上社群網路服務以保護未成年者,而成年者則可以透過申請使用。但是此法案受到極大爭議,因為此法案使得許多社群網路服務平台被禁止。
然而更好與更聰明的做法,應該是以教育取代禁止使用,藉由教導未成年者批判性思考、決策技巧與數位資訊素養,讓他們有能使用數位虛擬資源。
Dispelling
the Myths
作者認為許多學校與圖書館對於法律的理解有所偏誤,法律中並無指出學校與圖書館必須阻止對於資源的近用。例如兒童網路保護法(Children's Internet Protection Act, CIPA)中指示禁止近用有關猥褻的、色情的、對未成年者有害的虛擬圖像,但是並未明確指出學校與圖書館必須阻斷對於Youtube等社群媒體的使用,因此,學校與圖書館不該便宜行事,直接將所有網路資源阻斷。如果教師與館員就其專業判斷為適合的資源,就可以提供網路素材給未成年者。儘管有些資訊來源可能包含不適當的內容,但是成年者如館員與教師仍須協助青少年學習如何成功地挑選與過濾資訊。
Being
a Digital Access Advocate
圖書館從業人員必須理解青少年近用數位資源的價值,並且擁護此近用的權利。法律雖然看起來可以維護兒童與少年的安全,但是在快速變化的數位世界,要建立一個公平且可長期適用的法律根本是不可能的,圖書館員必須站在法律形塑的最前線,持續在圖書館與學校擁護青少年對於數位內容的近用權利。
The
Digital Wild West
對於數位內容的近用,圖書館應給予青少年有機會去學習、練習與討論。芝加哥公共圖書館建立YouMedia Learning Lab以提供青少年協作與創造數位內容的機會,同時可以獲得成年人的協助與建議,進一步使青少年具有決定加入線上社群之能力、了解如何批判性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如果有人質疑青少年在社群媒體上分享過多的資訊,可能成為戀童癖者的目標時,館員必須說明社群媒體的特色,並且青少年必須學習如何安全地使用。文中亦舉Google文件、Pinterest與Twitter等線上協作與社群分享之服務,說明其特色與館員可用以向青少年溝通、互動與教學網路使用安全的方式。
Policies
Affecting Digital Access By Teens
若青少年在家中無法使用科技資源,而在學校的使用上又受到限制,那麼可完整提供其近用需求的只有公共圖書館。但是圖書館在某些政策方面對於青少年而言,可能存在著不友善的問題。例如在電腦使用政策方面,如果青少年有未繳的滯納金,借閱證上就會有紀錄,導致青少年就會無法預約電腦使用,但是圖書館必須思考是否需要因為滯納金未繳而限制科技的使用;另外在行動裝置上,圖書館通常允許成人在圖書館內使用,但是青少年卻不行,反觀有成人監督下的兒童也可以使用,會造成使用上的不便,於是只能閱讀紙本資源,但是紙本資源就無法像使用行動裝置可以保有閱讀的隱私。對於青少年而言,圖書館可能是唯一可以安穩地使用科技工具的地方,因此必須檢討在政策上有不合理或是會讓青少年避而遠之的地方。
心得:
在智識自由的維護上,青少年時常處於一個尷尬的位子上,成年人期待其應該可為其行為負起責任,但是實質上其心智卻又在快速發展當中,因此在野車線許多位青少年制定的相關法律,希望可以保護青少年於危險威脅之外,但是其實在這些政策與法律的制訂上,青少年毫無話語權,因此當局者的想法可能疏忽青少年的需求。同時在智識自由的議題上,大多數的議題皆圍繞在思想的前置與擴散,但是青少年的禁書是否也是一種行保護之名的思想箝制,抹煞青少年自主思考與接觸多元議題的機會,對其近用權的侵害。
因此對於圖書館員而言,除了抵抗禁書制度之外,更重要的肩負起教育青少年的責任,建立與設計相關的資訊素養教育課程與活動,讓青少年學習資訊的判斷、過濾與理解,培養其面對龐雜資訊世界的能力,並且致力將圖書館營造為青少年的資訊獲取中心,讓圖書館成為青少年在資訊時代的重要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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